国务院授予我院院长张明同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并颁发荣誉证书
发布时间:
2011-12-12
我院院长张明同志在国家工程技术事业方面贡献突出,2011年3月2日,国务院授予张明同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并颁发荣誉证书。 附:荣誉证书
我院院长张明同志在国家工程技术事业方面贡献突出,2011年3月2日,国务院授予张明同志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附:荣誉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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